2025年08月21日 星期四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安全制度

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

2021-04-07 15:46:28 来源:安办 浏览量:12828

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友情链接 教育部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文明网

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城区中润大道东首295号 邮编:255000

电话:0533-3989996

淄博中学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