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增强突发安全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有效地处理交通安全事故效率,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指挥机构(领导小组)
总 指 挥:孙水英
副总指挥:盛明昱、阎希森、殷曰国、李德峰、张萍、张怀伟
成 员:祝捷、刘玉军、李东振、张志强、姜健、赵明、张永青、杨明证、翟磊
交通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2.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6.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二、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由张怀伟负责,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专业抢救组:由李德峰负责,主要任务是组织本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翟磊负责,主要任务是与医院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4.警戒维护组:由姜健负责,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5.后勤保障组:由李东振负责,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6.善后处理组:由刘玉军负责,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学校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应组织学校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学校校长及全体领导应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由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对任何交通事故,学校都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