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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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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中学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

2020-07-02 16:12:32 来源:校办公室 浏览量:4276

 为强化我校紧急情况应急处置能力,提高紧急情况下处置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降低突发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程度,有效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本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一、防汛防台风救灾指挥机构

() 组成

成立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

总指挥:孙水英

副总指挥:盛明昱、阎希森、殷曰国、李德峰、张萍、张怀伟

成 员:祝捷、刘玉军、李东振、张志强、姜健、朱学伟、赵明、张永青、杨明证、翟磊、张晓源、李雪姣、栾晓光、李传英、张聪、马雪花、刘菁、刘涛

值班电话:39899973989996

下设五个工作组

1.应急抢险组

组 长:李德峰        

副组长:姜健  

组 员:赵哲、刘开宇、刘涛、庞倩、张升、段刚、邓磊、王巍、申鑫、范庆华、郑茂前、宋城钧

2.救灾现场协调组

组 长:殷曰国

副组长:张志强、赵明、张永青、杨明证

组 员:全体班主任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张怀伟

副组长: 李东振、翟磊

组 员: 李传英、王玉亮、穆楠、李琳、王兵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 阎希森

副组长: 胡洋

组 员: 王蕾、张传花、刘明华、史晓丽、王邵立、孙珊珊

5.预警宣传组

组 长: 盛明昱

副组长: 刘玉军

组 员: 蒋楠、陈丹丹、谢汶潼、高翔、路宽、郭秋霞

() 工作职责

1.全面做好应对暴雨台风等恶劣天候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加强抗灾队伍建设,根据上级应急预案修定我校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2.发生灾害后,抢险救灾工作在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的指挥部署下进行,由组长负总责,下属各工作组按照任务分工展开工作。

3.建立健全恶劣天候预警机制。通过各类渠道收集、分析全市雨情汛情等信息,加强对学校各类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根据不同季节和气候状况,对师生广泛深入地开展防汛防台风的知识宣传和抗灾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技能能力和救灾减灾意识。

5.检查、督促各级部处室防汛防台风工作的落实情况;;安排好重大汛情、台风期间的作息调休;做好紧急状态下学生的安全疏散和转移。

6.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围墙、电线、树木等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安全检查,做好必要的抢修加固,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7.实行24小时值班及安全信息报送制度,保持通讯畅通。

8.在市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对灾害事故的处置和善后工作。

二、抢险救灾措施

(一)预警

1IV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蓝色预警。

相应措施:

由学校领导带班, 值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

对重点防汛部位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

安全办公室、总务处迅速组织保安人员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加固门窗、树木、篮球架、宣传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必要时疏导学生安全回家。

2、Ⅲ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黄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上级部门。

根据情况决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回家,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家长接走外,不允许自行离校,特殊情况无法回家的留校安排老师负责照看。

建议师生减少外出,远离危险设施(如电线杆、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积水或已实行交通封闭的路段应绕行,不得强行通过;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师生留在学校最安全的地方。

3、Ⅱ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的基础上,抗灾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人员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

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风),密切监视灾情;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漏雨校舍的电源,落实相应措施;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外出人员就近躲避,外出车辆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车辆被淹时,驾乘人员离车迅速到达安全场所;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
    4
、Ⅰ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红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的基础上,启动应急预案,各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做好抗灾准备。

处于危险区域的班级立即停止上课,并转移到安全的避雨(风)场所,并根据市政府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他专门的保护措施。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或就近避险,外出行驶车辆紧急就近到安全场所停放,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驾乘人员离车到达安全场所躲避,同时注意收听有关防汛防台风信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
   
(二)应急响应

1.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抢险救护人员立即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被困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3.灾害发生后,通过广播告知师生,有秩序地或按照演练既定的安全路线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严禁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抢险救灾工作由抢险救灾小组或领导小组指定的教职工参加。

4.及时掌握、调度汛情灾情,向市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每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5.做好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三、善后处置

(一)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对受灾的教室、宿舍予以尽快修复。

(二)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组织工会、团委等有关组织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组织心理辅导教师对受灾家庭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

(四)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征用物资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加强对师生自我防护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防汛防台风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师生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二)应急培训。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应急演练。根据安全工作计划每年举行12次防汛防台风应急演练,以检验学校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完善应急预案。

(四)责任与奖惩。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不服从命令、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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