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提高师生在大气污染环境下的自护能力,进一步规范我校在大气重污染条件下的应急响应行为,依据《淄博市教育系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制定本预案。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环境状况对人员的危害,同时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级部、处室负责人和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应对大气重污染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在重污染天气下的指挥协调工作,根据情况形成决策,下达通知;各级部、处室负责人和班主任要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抓好在大气污染状况下全体师生的防护工作。
成立应对大气重污染领导小组
总指挥:孙水英
副总指挥:盛明昱、阎希森、殷曰国、李德峰、张萍、张怀伟
成 员:祝捷、刘玉军、李东振、张志强、姜健、朱学伟、赵明、张永青、杨明证、翟磊、张晓源、李雪姣、栾晓光、李传英、张聪、马雪花、刘菁、刘涛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统一决策、指挥本校在重污染天气下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请示报告。
(一)预警信息采集
易发生较严重大气污染时期,每天上网查询空气质量实时发布数据;收到上级或气象部门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向应对大气重污染领导小组报告,并按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工作。
(二)预警分级及应对措施
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Ⅲ级):200<全市平均AQI指数≤300。及时通过广播、网络、电话和短信方式向师生和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家长采取空气污染应急保护措施,要求通校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减少户外活动。
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Ⅱ级):300<全市平均AQI指数<500。在采取Ⅲ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工作;要求广大师生在室内上课,停止体育课和户外活动,并视情取消学生通校。
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Ⅰ级):全市平均AQI指数≥500。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停止户外活动、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等,必要时停课。未返校学生留在家中自习,取消学生通校。
(三)学校公务用车尽量停止行驶;外来车辆禁止进入校园;教职工车辆入校后严格按照规定停放,禁止在校内穿行。
(四)教职工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自驾车上路行驶;驾车上路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五)学校食堂、锅炉房尽量减少燃气、燃煤使用量。
(一)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
(二)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人员培训,有计划的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三)班主任要认真落实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知识以及防护措施,同时积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联络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四)防止重污染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校园和社会稳定。
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由安全办公室、总务处、学生处全体人员组成,一旦启动应急预案,预备队按照应对大气重污染领导小组的要求展开工作。
当接到由指挥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工作总结,分析经验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