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防范、制止外来人员暴力侵害师生的不法行为,最大限度地保障我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安全岗位指导手册》等文件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在本校区发生的足以引起师生恐慌和教学秩序混乱的特定事件。如造成人员伤亡、校产(财产)重大破坏(损失)等事件。
具体适用以下情况:
1.有肇事者冲击传达室、财务室、办公室、学生教室等公共场所,严重扰乱工作秩序和教学秩序的事件。
2.不法分子在校园内不服从管理,借故冲击领导、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或者有当事人在校内持刀具器械袭击师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事件。
3.不法分子到校内敲诈师生、抢劫现金或其他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4.不法分子到校实施强奸、猥亵女性的犯罪活动。
5.不法分子强闯入校制造恐怖事件,如持刀伤人、爆炸、纵火等恶性事件。
6.精神病人在校内谩骂、殴打、冲撞师生的事件。
指挥得力、保障到位、措施有效、策略科学。
总 指 挥:孙水英
副总指挥:盛明昱、阎希森、殷曰国、李德峰、张萍、张怀伟
成 员:祝捷、刘玉军、张志强、李东振、姜健、朱学伟、张永青、赵明、杨明证、胡洋、张晓源、李雪姣
外来暴力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全程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协调,反应迅速,决策科学,以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为重点,竭力将事件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并及时向上级行政机关汇报事件的进展情况。
安全办公室、学生处:在外来暴力事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安全保卫、组织应急撤离或疏散、抢救人员、事故调查等工作。
办公室、总务处、级部:在外来暴力事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善后处置、师生教育、教学秩序恢复等工作。
1.严格外来人员入校盘查登记手续,如遇寻衅滋事人员要及时劝阻,禁止其进入学校,如不听劝阻强闯入校,门卫应采取适当措施制止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值班领导应到达现场或迅速安排有关人员妥善处理。
2.如遇外来人员在校内暴力伤害学生或教职工时,保安人员、现场教职工应立即采取恰当措施予以制止,控制事态,保护受伤师生,视情拨打120、110、119请求救助,同时立即报告学校值班领导或校级领导。
3.外来暴力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到达现场,视情采取适当措施控制施暴人员,救护受伤师生,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事故情况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通知受伤师生家属,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
5.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总结经验,向师生及家属通报事件有关情况。
五、预防外来暴力侵害事件的措施
1.加强对门卫和治安巡逻员的安全职责教育,严格落实执勤“六配带”、来客引领和交接班制度,做好外来人员、车辆的管理登记。
2.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巡查门卫在岗和校园安全状况,处理有关事宜,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3.各班要利用班会等时机对学生进行防意外伤害常识教育,学校定期聘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常识讲座,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避免外来暴力侵害。
4.学生处要加强对重点学生、心理异常学生的帮辅教育工作,杜绝学生勾结外来人员到校滋事。
1.事故调查。学校对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学校采取的应对措施、事态发展及危害程度等进行详细地调查记录,由外来暴力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分析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视情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2.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应积极做好对家长的解释、抚慰工作,消除分歧,理清主体责任,并协助保险部门为学生做好相关补偿赔付工作,未尽事宜可启动协商、行政调解或法院诉讼等程序妥善解决。
3.秩序恢复。认真做好对所有师生的教育安抚工作,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同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积极防范外来暴力侵害事件的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