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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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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中学突发工程建设事故应急预案

2020-07-02 16:12:32 来源:校办公室 浏览量:5104

 为了做好学校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原则

按照学校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本着以人为本,对学生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处理特大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组织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任何状态下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立即将所发生的特大事故上报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接受调查处理,按上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意见,在限期内依法对负有责任的各类责任人进行事故追究和处理。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特大事故处理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特大事故处理领导组,负责领导全局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抢险工作。

总 指 挥:孙水英

副总指挥:盛明昱、阎希森、殷曰国、李德峰、张萍、张怀伟

成 员:祝捷、刘玉军、张志强、李东振、姜健、朱学伟、张永青、赵明、杨明证、胡洋、张晓源、李雪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怀伟

成员:李东振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职责要求

1.拆除旧房及新建楼房时学校与施工方均应告诫学生不得靠近施工场地。施工方应在工作场所拉好围网。

2.拆除旧房及新建楼房时施工方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做好警示标语等。

3.发生任何重大事故,(如建筑质量事故、楼房倒塌事故等)第一知情人必须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只要知情或得到通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摸清基本情况后,由学校领导或领导授意其他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上一级学校领导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学校领导(副组长)代行职责。

5.学校领导、中层领导、级部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到岗到位,确保各自电话24小时畅通。

6.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7.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特殊情况下,无条件征用教师车辆。

8.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必须将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先保护、撤离、抢救学生,再抢救其他人。

9.相关部门平时要加强检查和巡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10.各有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 应作出快速反应, 分工合作, 迅速组织人员和设备、器材, 听从领导小组的调遣, 集结待命,开展工作。 同时与通讯联络组保持不间断的通信联络。

11.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清责任。对事故中受伤的师生员工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事故处理完毕,迅速向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12.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

说明:所有预案中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成员均根据相关职位和岗位确立,应及时调动属下相关人员配合工作;当人员职位、岗位变动时,相应接替该职位和岗位的人员为当然的负责人和相关组成人员;本预案与学校原有相关预案结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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